2016年春耕到了,廣大農民開始購買農資產品,但是現在市面上,假冒偽劣產品越來越多,渾水摸魚,一定要“擦亮雙眼”,那么購買農資產品要注意什么呢?
購買農資要“四看”
農民朋友購買農資時要學會“四看”,即:一看經營者有無營業執照。正規農資公司、商店、連鎖店都有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件,并懸掛在店內明顯的地方。不要貪小便宜,購買無照經營或游動商販手中的農資,避免上當受騙。二看經營者有無規范的進貨臺賬。正規的店家都有進貨臺賬,注明正規的進貨渠道,質量有保障。三看所購農資商品的日期、名稱、數量、價格等主要項目是否填寫清楚,并索要信譽卡或發票。四看產品的外包裝、商標。看是否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正規合格的農資商品使用的包裝印刷字跡清楚、包裝物整齊耐用且封口嚴實。不要購買商標破損、標識不清或不全的農資商品。
值得提醒的還有,農民在使用各種農資時,要仔細閱讀商品使用說明書,按照說明書要求操作,切勿自作主張“憑老印象”。
留存證據好維權
很多人買種子、農藥、化肥時從不要發票,使用農資后也多是將包裝袋隨手扔掉,這些都是十分不好的習慣,農民朋友在購買和使用農資過程中,應注意保留和搜集相關證據,以備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主要的證據包括:購貨發票,發票上應寫明具體的品種和數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發票中注明;農資的包裝袋內留有未用完的農資樣品。在購買數量比較多的情況下,留有未開袋的樣品;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如果因為使用農資而出現作物受損現象,應及時邀請技術監督、農業科技等專業部門進行鑒定,出具鑒定結論和現場勘驗筆錄;此外,一些其他證據如證人證言、種子、農藥、化肥的使用說明書、警示標識、種子經營者的承諾書、廣告宣傳品等也應注意搜集。
打假舉報有“熱線”
買農資發生糾紛該咋辦?農民朋友與農資經銷商出現購銷糾紛后可以自行協商和解;雙方協商不成的,農資使用者可以直接向農業、質監等有關行政部門或者農資經營單位的上級部門進行行政申訴,請求對農資經營者的違法行為給予制裁,對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6年春耕到來,全國多地將迎來農資購買的高峰期,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購買農資時,注意識別真偽,同時還要留存好相關證據,以備發生糾紛時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