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江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和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請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進行申報,具體材料要求詳見江西省政務服務網-江西省農業農村廳(http://www.jxzwfww.gov.cn/jxzw/czbm/index.do?webId=1&orgCode=3600000015)。我廳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一次性以書面形式告知審查情況。
2.對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單位,我廳將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主要考察專用生產線、加工廢棄物及滅活處理的設備及設施、農業轉基因生物與生物原料加工轉換污染處理控制措施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管理制度。
3.申報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許可的,我廳將依法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直接關系公共、人身健康、生命財產事項的,申請單位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4.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資質的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主動接受監管,確保不發生農業轉基因生物擴散等事件。若有違法違規行為,我廳將依法作出責令停止加工,沒收違法加工的產品及違法所得等處罰。
(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