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ogurentiyishu.com/xiehui/3456_shshucai 2010/4/15 9:48:37 瀏覽次數:1256
第六條 上海蔬菜行業協會的任務是:
(一)根據會員需求,調查研究國內外蔬菜生產、經營及相關業務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組織市場拓展,發布市場信息,推介行業產品或者服務,開展行業培訓,提供咨詢服務。
(二)制訂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可以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提出制訂有關技術標準和市場準入標準的建議或者參與有關技術標準和市場準入標準的制訂。
(三)對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或者會員與消費者之間就行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爭議事項進行協調,可以對本行業協會與其他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相關經營事宜進行協調,可以代表本行業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四)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代表行業內相關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提出反傾銷調查、反補貼調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請,協助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完成相關調查。
行業協會可以參與反傾銷的應訴活動。
(五)可代表本行業向有關國家機關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行業協會對違反行業協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形象的會員,可以按照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采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措施,并可將有關行業自律措施告知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對行業內違法經營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可以建議并協助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予以查處。
行業協會可以根據需要,制訂行業內爭議處理的規則和程序。
(七)行業協會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論證,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
(八)行業協會通過政府委托,可以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發布行業信息、公信證明、價格協調等工作。
(九)行業協會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是:行業調研、技術培訓、編輯出版、會展招商、產品推介、中介咨詢服務、國內外信息技術交流等。
第八條 本會活動原則:
(一)本會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本會開展活動,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利益;
(三)本會不以協會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如以舉辦的經營實體名義開展活動,則不與本行業內的企業爭利;
(四)本會開展活動時,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辦會”原則,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