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農業產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和管護的決定(草案)》。
“當前,我省存在農業產業小型水利設施老化、塘壩淤塞嚴重、水渠不暢、抵御重大災害能力偏弱等問題。”省人大農業農村委相關負責同志在草案說明中表示,為確保2035年湖南農業農村現代化和農業強省目標的實現,盡快補齊農業產業水利設施的短板,亟需作出決定。
在建設和管護機制方面,決定草案突出建設重點,聚焦提高應急抗旱、蓄水保水和輸配水三種能力,將農業產業發展的重點區域和缺水嚴重的農業產業區作為建設的重點。創新建設機制,規定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農業企業、村民等受益主體采取“自選、自建、自用、自管”方式建設小型水利設施。
在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決定草案切口小,立足實際、量體裁衣,對推動我省加快建成農業強省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更好體現系統思維,將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思考謀劃。要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水利發展成果。
(來源:湖南日報)